第60章 喜欢_金丝雀[重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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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 喜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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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陆郁来宁津,甚至接下这个项目,本来就是为了寻一个合理的借口来宁津,目标还是裴向雀。现在裴向雀已经对他非常依赖,陆郁就开始考虑回淮城的日期了。他在淮城经营许久,主要的产业都在那,宁津的这个项目,只能说是个过渡。等再过一些日子,这边的事情稳定下来,他就要回淮城了。

  别的不说,最重要的一个问题,该怎么把他的小麻雀拐带回淮城。

  杨经理走后,陆郁沉思许久,李程光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吩咐,不敢离开,只听得他忽然说:“我在碧玺园那,是不是有套独栋别墅?”

  碧玺园是淮城一处高端的别墅区,别墅的环境良好,私密性极佳,别墅之间的距离很远,加之交通方便,一直备受青睐,有市无价。不过陆郁追求更好的效率,原先一直住在公司附近。其实这些说起来这都是上辈子的事情,陆成国日后,都住在陆家老宅,别的地方的房产都不太记得请了。

  如果要娇惯地养一只小麻雀,原先的地方肯定是不行的,太委屈他了,陆郁舍不得。

  陆郁一提,李程光就迅速查了一遍,揣测着问:“碧玺园那确实有一栋,只是简单装修了一下,您回去后要住那里吗?”

  陆郁点了点头,又吩咐了一句,“先找个设计师看看吧,要尽快,最好回去后就能住。”

  李程光答应下来,转身出去了。

  陆郁又坐了一会,想了从前的事,在陆家的老宅里,阳光灿烂,春风和煦,裴向雀在花丛里朝自己微微笑着。

  他低下头,慢慢在纸上勾勒出他笑着时的模样。

  天真又动人。

  正适合他那幅未完成的油画。

  那天晚上,裴向雀为陆郁唱完了新学的歌,歌词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,只是没有问陆叔叔。他拿着那片从陆郁的头发上摘下来的落叶,趴在枕头上写日记。

  因为在过去的半年里总是有许多好事,这本日记已经写了厚厚一沓,只剩很少的部分是空白的。

  裴向雀在床上翻了个身,定定地看着那片树叶,总觉得它比世上所有的叶子都要可爱,哪怕是边缘被虫咬过的缺口,都有一种迷人的残缺美。

  他瞅了半天,觉得自己有点傻。

  最后总算瞧够了,准备要夹在日记本里,又想,这样直接放进去会逐渐腐烂,保存不了多久。

  于是,他查了一下保存树叶的方法。第二天,拜托网购小达人徐旭为自己买一个木质标本夹。

  因为怕自己对网上教授的步骤理解不清,裴向雀想要同安知洲商量一下,毕竟对方比较聪明。

  在把手机屏幕拿到安知洲的面前之后,裴向雀正准备打开浏览器页面,就被安知洲摁住了手,停在了手机桌面。

  安知洲皱着眉,随手抽出张草稿纸,特意在空白的一面写,“这是陆先生。”

  裴向雀不明所以,呆愣楞地点了点头,还在安知洲的那行字下添了句,“是不是很好看!我的照片也是陆叔叔的手机桌面!”

  就像是无意识的炫耀。

  安知洲扶着额头,觉得脑门疼,他还为了裴向雀到底是不是喜欢陆郁纠结了那么久,还犹豫要不要同陆郁约定好的那样同他说这件事,现在看来,倒是自寻烦恼。

  这个天真的小傻瓜,即使在不知道感情是什么的情况下,都这样深刻地喜欢上了他的陆叔叔。

  安知洲想要趁机和他谈一谈,既然裴向雀确实喜欢陆郁,而陆郁表现出来的行为又令人信服,他不必从中阻碍什么。

  每个人的路都不同。

  安知洲想了片刻,认真地写,“那你为什么想要把陆先生的照片当手机桌?”

  裴向雀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就回答了,“因为陆叔叔特别好!还特别好看!”

  现在是中午午休的时间,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,教室里只剩下裴向雀和安知洲两个人,没什么顾忌得凑在一起对着用纸笔聊天。

  安知洲又写,“他为什么好?”

  “因为他对我好,”裴向雀懵懵懂懂地写,“我感激他。”

  安知洲脑门疼得更厉害了,“你感激他,感激一个人,会把他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,素描画当做头像,想要天天看着,还看不够吗?”

  “你仔细想一想再回答我。”

  裴向雀就伏在桌子上想了很久。他从小没遇到什么好人,陆郁是第一个,所以没有前一任感激对象课供对比。他只要闭上眼想如果是别人会怎么样,陆叔叔的脸就会自动浮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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